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审议启动;国家责任为核心;绘就人与自然和谐新图景。

在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的背景下,我国第二部法典——生态环境法典草案,已于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正式进入审议阶段。这部法典的诞生,标志着生态环境保护从分散立法向系统法典化迈出关键一步。它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,整合现行多部环境保护法律,旨在通过最严密法治守护蓝天碧水净土,实现生产发展、生活富裕、生态良好的统一。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审议启动;国家责任为核心;绘就人与自然和谐新图景。 新闻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审议启动;国家责任为核心;绘就人与自然和谐新图景。 新闻

法典编纂工作历经多年酝酿与反复打磨。早在多年前,相关专班便启动调研、座谈与意见征集,广泛凝聚各方共识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忠梅作为主要参与者之一,投入近十年心血。她从事法律研究四十余载,对这部法典寄予深厚情感,曾感慨用一生投入一部法。这体现了立法过程的严谨与人民性,每条意见均得到认真记录与回复,充分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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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以国家责任为核心,与民法典注重民事主体确权维权形成鲜明对比。草案1242条中,国家、国务院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等主体反复出现,明确各级政府在污染防治、生态保护、绿色低碳发展中的定责与履责义务。同时,草案对企业、社会组织、新闻媒体、基层自治组织等也作出相应规定,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。这种以国家主导、多方协同的模式,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层层压实、落到实处。

法典采用适度法典化路径,对现行环境保护、污染防治法律全面纳入,不再保留原法;对流域、区域、自然资源、生物多样性、循环经济等制度择要体现;对气候变化、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作出原则性引领规定,留出未来发展空间。这种处理方式既保持法律连续性,又体现时代前瞻性。主线贯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,将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置于首位,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。

草案通过污染防治—生态保护—绿色低碳发展的递进逻辑,系统整合生产、生活、生态三者关系。这契合中国式现代化内涵,也与国际可持续发展的共识相呼应。针对公众关切,如城乡绿化选择树种需因地制宜、科学评估,避免名贵或速生树种带来的问题;加强气候变化健康风险评估与适应行动,提高极端天气下公众健康水平。这些回应直接源于人民呼声,体现了立法接地气的温度。